近期,部分企业屡次发生利用残疾人证规避支付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事件,此类情况呈上升趋势。这一趋势引发了残疾人虚假就业问题的频繁出现。此外,这种行为背后隐藏着众多复杂问题、争议以及挑战。
租用残疾人证现象
在社会各领域,包括戴某所在的由56岁残疾人构成的“残疾人就业互助群”中,此类现象已有所显现。该群中部分企业公然提出对残疾人证“租赁”的需求。在部分地区,这种现象已非个例,逐渐成为就业领域的不良风气。企业此举表面上看似节约成本,实则严重破坏了就业的公平性。这一行为与现行法规的宗旨相违背,相关部门不能对此视而不见。
此类情况不仅在小规模企业中存在,在大规模企业中也较为常见。这些企业基于自身利益考虑,常常选择违法手段,而对于残疾人实际就业权益的保护却毫不在意。
企业逃避缴费背后
多家企业对这一问题采取了不同的应对措施。以制造业工厂为例,在调查访问中,多数企业主均表示,雇佣残疾人所涉及的保障金是其一项不容忽视的成本。根据现有政策,每聘用一名残疾人,企业每月可享受相当于当地最低工资四倍的增值税返还。若企业未能达到规定的雇佣比例,则需支付相应的保障金。然而,一些企业试图绕过为残疾人提供工作机会的法定责任,转而通过租赁相关证明来降低税费和人力成本。
企业采取这一行动是由于利益驱动所致。他们并未认识到自己应承担的社会责任,仅仅关注于降低账面成本,这种做法既缺乏远见,也违背了道德规范。
残疾人面临的处境
残疾人在“租用”模式下承受了重大损失。尽管表面上他们似乎能从中受益,比如无需劳动也能获得少量收入、加入社保等,但实际上,这种模式却剥夺了他们获得真正就业岗位的权利。他们本应凭借自身能力争取工作机会,并在普通岗位上展现个人价值。
从长远视角来看,残疾人在提升职业技能方面面临挑战,且其技能与社会发展步伐不符。一旦这种不稳定的就业模式被禁止,他们不得不重新寻找工作机会,并需应对自身竞争力不足的双重压力。
现行的相关规定
当前政策对残疾人就业给予扶持。根据财政部、国家税务总局及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公布的《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使用管理规定》,企业必须保证残疾人就业比例不小于在职员工总数的1.5%。若比例未达要求,企业将需缴纳保障金。此政策目的是激励企业为残疾人提供工作机会。
部分公司尝试绕过相关法规,这一现象间接反映出可能存在监管不到位等问题,故相关部门迫切需要加强对于这些法规的执行和监管力度。
可借鉴的正面例子
重庆地区亦涌现出多起积极成效显著的实例。以重庆睿拓汽车流体管路系统有限公司为例,该公司在税务部门的帮助下,妥善安排了71名残疾人就业。这一举措使公司得以免除缴纳残保金的责任,并在2023年因之享受到超过400万元的税收优惠。通过吸纳残疾员工,企业不仅缓解了劳动力不足的困境,而且提升了经济收益。
何财明,何航鞋业公司的董事长,受税务部门宣传启发,选择聘用残疾人。这一举措不仅让残疾人实现自养,同时企业也得以享受税收优惠。此类案例有力证明,企业吸纳残疾人员工,既对个人有利,也对企业发展有积极影响。
解决问题的方向
专家指出,解决此问题需同时采取“堵”与“疏”两种策略。在“堵”的方面,必须严格禁止此类非法“租用”行为。北京德恒重庆律师事务所的李建律师提出,应对残疾人追回非法所得,并可能对其进行罚款。而在“疏”的方面,重点在于让企业真正感受到雇佣残疾人的好处。
重庆市就业服务部门正实施一系列积极行动,目标在于协助企业创建适合残疾人的岗位并吸纳他们加入,残疾人联合会亦将推荐符合条件的求职者。这一行动需要政府、企业和社会各界共同努力,协同推进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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